校园环境校园秩序专项整治 简报(2)
校园环境校园秩序专项整治
简 报
第二期
民航飞行学院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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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养犬行为 优化校园环境
——学院《养犬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的情况
从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至二十八日学院办公室分别在校园网和公告栏发布《足球彩票征求〈民航飞行学院养犬管理规定(试行)〉意见的公告》,委托离退处征求离退休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十一月二十三日院工会召集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学院《养犬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情况,并对规定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广大师生员工和离退休老同志从关心学院校园环境建设方面建言献策,以书面和口头的形式提出了很多很好地意见和建议。普遍认为,学院规范校园养犬行为,维护校园环境和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符合广大师生员工的利益,符合构建和谐飞院的要求,符合当前国家对养犬管理的形势,是十分必要的,普遍持赞同和支持的态度。在意见中还提出,绝大多数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子女等都能自觉遵守学院的管理规定,不自觉只是个别的,希望学院加大管理和督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要加大处罚力度,要与单位的管理挂钩,形成齐抓共管,确保学院良好的校园环境和校园秩序。
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广大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和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委员们对《规定》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希望学院职能部门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意见和建议归纳有以下四点:
(一)教学区、工作区、学生生活区、医院、集体宿舍等公共场所禁止养犬,禁止携犬进入;
(二)校园家属院犬只限养区实行圈养,禁止敞养,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三)校园道路、绿化地等是公共设施和场所,不得人为破坏和污染。因此,校园内禁止遛犬。遛犬用筐等工具运往校园外;
(四)管理费偏高,应作调整。
根据广大师生员工和离退休老同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学院办公室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规定》作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尽快颁布,有利于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和校园秩序。
《规定》颁布后,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养犬行为,要督促所属人员及时整改;学院公安局作为学院养犬管理的主管机关,要会同行政、卫生、后勤等行政主管部门加大督查工作的力度,确保《规定》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