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报废车辆残值处置公告(第二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报废车辆残值处置经批准同意实施。按照《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飞院发﹝2017﹞133号),本次处置采用招标式拍卖的方式进行。欢迎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报名。
一、处置概况与拍卖范围
处置名称:广汉分院报废车辆残值处置
处置地点:广汉分院院区内
拍卖内容:广汉分院报废固定资产(交通工具类)共计4件
二、车辆回收企业的资质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有效的国家或地方汽车报废回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汽车回收资质许可证书或文件。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三、报名条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满足车辆回收资质许可证书或文件,具有良好信誉,无不良记录。
四、报名要求: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宣章,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供查验。
五、报名时间: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广汉市雒城镇南昌路四段89号)教学办公楼(1栋317)报名。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拍卖报名公告同时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上发布。
七、本次拍卖工作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唐老师 周老师
座机电话:0838-5182744
手 机:15982918320(唐老师)
手 机:13350802911(周老师)
报名地址: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