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分院节约型机关创建设施建设及宣传项目比选公告
我分院节约型机关创建设施建设及宣传项目已经批准实施。为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广汉分院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分院发﹝2020﹞3号),本项目通过比选方式确定实施单位,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计划建设2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一个厨余垃圾集中投放点(需要制作1个宣传专栏)及4个家属区简易生活分类投放亭,配置52个240升的生活垃圾投放容器,购置不锈钢环保四分类垃圾投放箱20个更换院区所有二分类垃圾投放箱,制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宣传专栏和节约用电用水及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提醒标识412个,以满足《广汉分院公共机构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飞院广发﹝2021﹞7号)要求,确保我分院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业务相关的营业执照;
3)良好的商业信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具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或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广汉市雒城镇南昌路四段89号)教学办公楼1栋317持下列证件领取比选文件。
2.报名要求持以下证件:
1)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如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需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验);
3)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4)具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提供书面承诺函或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明复印件)。
以上报名所需资料均须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公章或投标人签名并加盖手指印的复印件。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6月22日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89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上发布。
比选人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
地 址:四川省广汉市雒城镇南昌路四段89号
联系人 :
唐老师 ,电话:15982918320
张老师,电话:19981081801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