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服务项目”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服务项目”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对“飞行技术专业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服务项目”项目采取公开比选,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参选人参加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飞行技术专业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服务项目。
1.2项目简介:为建立以学生为本、持续改进的专业教育体系,推进专业内涵建设,现结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要求,面向社会第三方机构进行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为目标专业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项目比选。供应商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提供多方位的服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机制落实与教师OBE能力提升、申请书撰写辅导和毕业要求外部评价调研服务、数据分析及报告撰写等。
1.3项目完成时间: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提交申请书前完成全部服务工作。
1.4交付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由甲方指定具体地点)。
1.5项目预算(最高限价金额):15万元。
1.6比选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得转包与分包。
2.7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参选人于2021年9月8日12:00前将上述资料加盖鲜章发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获取项目需求及评分文件。
三、比选材料的递交
3.1比选材料应包括:“飞行技术专业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服务项目”项目技术方案(参考附件1和项目其他要求)、报价清单、公司资质和能力证明文件等(必须加盖公章)。
3.2比选材料一份正本和肆份副本,在每一份比选材料上要明确标注参选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
3.3比选材料正本须打印并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3.4比选材料须用文件袋密封,应将比选材料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密封后应标明项目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在比选开标现场由工作人员当场查验和拆封;
3.5比选材料的递交及开标时间:2021年9月9日(星期四)15:30时(北京时间);
3.6比选材料递交及开标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第五教学楼401。
3.7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材料,不予受理。
四、比选方式和中选通知
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选人提供的比选材料进行评审以确定中选人,并将中选结果公告3天,不负责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门户网站上发布。
六、比选保证金
本次比选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7.1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第五教学楼201办公室)
7.2联系人:郑老师(18728088283)
7.3电子邮箱:zy_cafuc@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