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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自评阶段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6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国际通行的工程教育质量保障制度,也是实现工程教育国际互认和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的重要基础。为建立以学生为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专业教育体系,提高专业内涵建设,现结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要求,面向社会第三方机构进行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为目标专业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参选人参加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自评阶段服务项目。

1.2项目简介:为飞行技术专业提供自评阶段所需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机制落实与教师OBE能力提升、自评报告撰写规划、辅导及诊断等培训咨询服务、并为专业提供外部评价调研服务、数据分析及报告撰写服务。

1.3项目完成时间:以本年度工程教育认证提交截止日期为准。

1.4交付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由甲方指定具体地点)。

1.5项目预算(最高限价金额):20万元。

1.6比选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得转包与分包。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参选人于20224291800前将上述资料加盖鲜章发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获取项目要求及评分细则。

三、比选材料的递交

3.1比选材料应包括:“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自评阶段服务项目”报价清单、技术方案、公司资质和能力证明文件等(必须加盖公章)。

3.2比选材料一份正本和肆份副本,在每一份比选材料上要明确标注参选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

3.3比选材料正本须打印并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3.4比选材料须用文件袋密封,应将比选材料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密封后应标明项目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在比选开标现场由工作人员当场查验和拆封;

3.5比选材料的递交及开标时间202256日(星期五)14:30 时(北京时间);

3.6比选材料递交及开标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第五教学楼四楼402

3.7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材料,不予受理。

四、比选方式和中选通知

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选人提供的比选材料进行评审以确定中选人,并将中选结果公示3天,不负责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门户网站上发布。

六、比选保证金

本次比选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7.1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第五教学楼四楼402办公室)

7.2联系人:徐老师

7.3联系电话:13880335525

7.4电子邮箱:hughesxu@cafuc.edu.cn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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