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空中交通管理学院“OBE教学质量评价大数据平台采购”项目的比选公告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空中交通管理学院“OBE教学质量评价大数据平台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比选,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参选人参加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OBE教学质量评价大数据平台采购。
1.2.项目简介:为进一步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加强对OBE教学过程的管理和数据分析能力,推动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拟采购OBE教学质量评价大数据平台。
1.3.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
1.4.交付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由甲方指定具体地点)。
1.5.最高限价金额:41万元。
1.6.技术需求:见附件1。
1.7.比选办法:综合评分法,见附件2。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得转包与分包。
三、比选报名
3.1.请参选人于2022年11月23日12点至2022年11月24日下午17:00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报名资料,获取附件1和附件2。否则不具备参选人资格。
3.2.本项目比选文件无偿获取。
3.3.报名资料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鲜章,若法人本人投标则不需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报名时提供报名资料的扫描电子文档。
四、比选材料的递交
4.1.比选材料应包括:
1) OBE教学质量评价大数据平台报价表;
2)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其他可证明应答服务商实力和优势的资质证明文件;
3) 应答服务商提供的“OBE教学质量评价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
4) 应答服务商承诺书;
5) 应答服务商业绩及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4.2.比选材料包括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在每一份比选材料上要明确标注参选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
4.3.比选材料正本须打印并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4.比选材料须密封,应将比选材料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密封后应标明项目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比选开标前不得启封,在比选开标现场由工作人员当场查验和拆封;否则比选材料视为无效。
4.5.比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7日10:00时(北京时间);
2) 送达地点: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46号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空中交通管理学院。
4.6.开标时间及形式:
1) 材料提交截止后2日内开标,具体时间会提前1天通知参选人。
2) 如因疫情影响,开标形式将采取线上+线下方式。
4.7.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材料,不予受理。
五、比选方式和中选通知
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选人提供的比选材料进行评审以确定中选人,并将中选结果公告3天,不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保证金
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乙方将履约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八、联系方式
8.1.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空中交通管理学院
8.2.联系人:栾老师
8.3.联系电话:19113500829
8.4.电子邮箱:xkb_atm@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