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一代民航招飞信息系统”比选公告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一代民航招飞信息系统”采取公开比选,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参选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一代民航招飞信息系统”软件开发。
1.2.项目简介:针对我国民航飞行员招生现状和民航局的管理需求,前期开发建设了《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已具备招飞信息发布、招飞计划填报与审批、考生账号注册、考生填写招飞申请、招飞主管针对考生进行初审/体检/政审等业务操作,最终完成招飞工作流程。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进步,新的更先进的软件框架体系日新月异,同时,民航局足球彩票招飞业务管理需求也在不断优化和调整,为了新的民航招飞工作实际需要,针对招飞流程调整、新一代系统框架、信息系统安全性、智能服务、系统管控、APP版本迭代、微信小程序版本等方面需要重新规划和开发新一代民航招飞信息系统,以更好地满足业务需求。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拟采购“新一代民航招飞信息系统”,经费从“新一代民航招飞信息平台建设及数据分析报告编制”民航局项目中列支。
1.3.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80个工作日。
1.4.交付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1.5.最高限价金额:60万元。
1.6.技术需求:有效报名后邮件获取详细技术指标附件。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得转包与分包。
三、比选报名
3.1.请参选人于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6日18:00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报名资料(彩色扫描电子文档),否则不具备参选人资格。
3.2.报名资料包括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鲜章,若法人本人投标则不需要)。
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若法人本人投标请带身份证原件到比选会现场。
四、比选材料的递交
4.1.比选材料格式(含详细技术指标附件)在有效报名后邮件获取,比选材料应按附件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准备。
4.2.比选材料包括纸质响应文件(5份,1份正本和4份副本)和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在每一份比选材料上要明确标注参选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
4.3.比选材料正本须打印并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4.比选材料须密封,应将比选材料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密封后应标明项目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比选开标前不得启封,在比选开标现场由工作人员当场查验和拆封,否则比选材料视为无效。
4.5.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4月24日9:00,飞行学院行政楼601会议室。
4.6.对报名成功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开标地点的比选材料,不予受理。
五、比选方式和中选通知
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选人提供的比选材料进行评审以确定中选人,并将中选结果公告3天,不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比选保证金
本次比选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
联系人:庄老师
联系电话:13608101811
电子邮箱:zhuangxia@cafuc.edu.cn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科研处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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