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气象信息技术服务直接确定供应商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气象信息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标的说明
供应商提供气象信息技术服务,标的内容包括:
(一)租用电信20M MSTP专线(省气象局—广汉分院)向采购人提供网络接入服务,提供各类原始气象资料的下载服务;实时提供各类气象观探测资料(含地面、高空、天气雷达、卫星云图等)、国内外数值预报产品等的综合分析及显示;查看四川省全部及周边大部分多普勒天气雷达资料,提供成都、重庆、安康等雷达站开机工作时每6分钟1次雷达探测数据;提供Micaps4终端软件及7天/周×24小时/天系统管理和运行监控服务;提供相关会议和培训。
(二)服务期限:3年。
(三)服务费用:每年共计¥22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元整),三年合同价格总计¥675,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柒万伍仟元整)。
三、直接确定供应商的原因以及相关说明
气象信息资料是气象台进行预报服务所必须的基础性资料。气象资料的收集、处理、传输与维护属于国家气象局专有业务,隶属于四川省气象局的气象探测数据中心,是省内唯一合法、有权限及资质提供气象资料服务及保障的运行单位。广汉分院与四川省气象探测数据中心签订的《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气象信息技术服务合同》已于2022年底到期,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飞院发〔2019〕9号)第二章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四项“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只能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直接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根据上述情况,经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2023年3月21日党委会研究,决定以“直接确定”方式采购气象信息技术服务。
四、拟定的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四川省气象探测数据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光华村街20号
五、公示时间
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5日。
六、其他事宜
质疑意见受理方式:
在公示时间内如有异议,请向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纪检监察室书面投诉。
投诉电话:0838-5182487、5182773(座机)
13508002999(手机)
2822904244@qq.com(电子邮箱)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