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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气象学院航空气象观测预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5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气象学院

航空气象观测预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采购比选公告

经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气象学院研究,拟对《航空气象观测预报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建设进行技术服务采购,本着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学院决定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采购合作方,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报名参加比选。

1.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限价:10万元人民币

针对项目要求,具备开发航空高影响天气观测预报虚拟仿真实验的能力,此次开发大雾天气过程,通过虚拟观测模块,能重现大雾天气现象,展示地面与高空气象要素变化特征;通过虚拟预报模块,掌握天气分析与预报方法,以及大雾天气过程中的预报决策流程。

2. 技术要求

提供符合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详见附件1。

3.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商务要求

4.1. 履约能力要求

1项目实施方案(至少包括①人员配置;②售后保障机制;③运行维护保障措施;④培训方案等内容;);

2供应商提供类似项目履约经验的证明材料;

3企业实力:供应商需提供与本项目紧密相关的专利、著作权等;

4用户报告:供应商需提供比选产品用户报告。

4.2. 服务时间和地点

服务地点:根据项目进度需求,在采购人指定服务地点、时间点(段)完成航空气象观测预报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建设;

服务时间:合同生效后至项目验收为止,提供累积不少于12个月维护服务。

4.3. 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1周内,支付80%合同款;服务期满,项目交付验收合格后,支付20%合同款。

4.4. 售后服务要求

项目验收期满后3个月内,协助解决平台使用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对平台的应用进行培训。

1)在服务期内,因供应商产品质量或使用不便的,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的电话后立即回应,在2小时内故障响应,在48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护。

2)如货物经供应商3次维护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3)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和技术人员,制定本项目服务标准、流程和保障措施。

4.5. 其他履约要求

供应商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所供货产品的功能测试,必要时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如测试结果与比选文件不符,视为虚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提供技术服务人员1名。

4.6. 培训服务

1)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工作人员2名以上进行免费现场培训。

2)培训内容包括所有产品的使用及管理维护、功能应用和日常故障处理等,确保能正确使用。

3)培训方式:安装调试时实施现场培训,或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集中培训。

5. 报名所带材料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验);

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3)比选文件,包括报价、公司资质等;

4)凡有意向参选者请务必于2023年6月8日18:00前将比选材料提交至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气象学院4118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比选相关文件及报名所需资料均须加盖鲜章,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

6. 比选方式和中选通知

评审小组根据参选单位报价以确定中选人,并在中选结果公告3天后,向中选人发送中选通知书,不负责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比选细则详见附件2。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比选单位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气象学院

地址:四川省广汉市雒城镇南昌路四段46号

联系人:    冯琬              联系电话: 18781064116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气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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