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高级监察员线上考试项目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高级监察员线上考试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报名并参加本次比选。
一、比选范围及内容
1.项目内容: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人员名单,在乙方线上考试系统中为每名人员建立考试账号并配合考生完成账号测试。
(2)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为参考人员及监考人员分别组织线上培训,使参考人员、监考人员能正确使用考试系统的考试和监考功能。
(3)乙方线上发放考试客户端,并协助考生完成客户端安装。
(4)乙方应配合甲方人员要求,在北京完成考试试卷组卷工作。
(5)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考试系统组织人员进行考试,在考试过程中,乙方应在系统上进行实时监控,将考试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
(6)乙方在考试日期派技术人员至华北局(北京)、华东局(上海),西南局(成都)、西北局(西安)、中南局(广州)、东北局(沈阳)、新疆局(乌鲁木齐)、西藏区局(拉萨)考场进行技术支持,并安排技术人员对其他管理局或监管局进行线上技术支持。
(7)考试结束后,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完成数据导出存档和相关分析工作。
2.项目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3.项目最高限价:8万元。
4.比选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服务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7.投标服务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服务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服务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0.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软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资质。(提供证明材料)。
三、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6日通过邮件将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及以下证件的彩色扫描版发送至邮箱daimin@cafuc.edu.cn进行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鲜章的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提供(二)中第7、8条的承诺函(加盖鲜章的原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3年7月6日17:00。
2.对逾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比选结果
本次比选结果将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敏
电 话:13658108988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监察员培训学院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