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绵阳分院零星维修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绵阳分院拟对绵阳分院零星维修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绵阳分院零星维修项目
二、年度项目总费用最高限价:85万元。
三、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石塘镇机场西路88号(绵阳分院院区内)
四、采购范围:维修绵阳分院所属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其它维修计时计件、临时用工等。(具体以施工方案、图纸或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采购期限:一年。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此项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七、报名要求:
凡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绵阳分院机场科报名并领取比选采购文件。
供应商报名并领取相应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有委托须提供)。
上述资料2套,复印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和单位公章,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八、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于2023年11月28日14时30分之前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将不予接受。
九、比选保证金
本次比选不收取保证金。
十、比选方式和中选通知
绵阳分院评审小组对参选人提供的比选响应文件进行内部比选确定中选人,并进行公示后,通知其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采购合同,不负责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
十一、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398360444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机场西路88号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绵阳分院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