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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数字化转型背景下智慧教学推进专题片拍摄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2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数字化转型背景下智慧教学推进专题片拍摄制作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报名并参加本次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数字化转型背景下智慧教学推进专题片拍摄制作项目。

2.项目内容:智慧教学专题片一部,时长7-10分钟。

3.项目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4.项目最高限价:12万元。

5.比选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服务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比选响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7.比选响应服务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服务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服务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0.比选响应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摄影服务”。

三、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09:30至11:30,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鲜章的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提供(二)中第7、8条的承诺函(加盖鲜章的原件)。

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48640236@qq.com报名,并领取电子版比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在比选开标现场提交和查验。(为避免遗漏,请以“报名(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数字化转型背景下智慧教学推进专题片拍摄制作项目”为报名主题。)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内容:包含U盘响应文件一份和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2.U盘响应文件:为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同时还应提供一份可编辑的Word版比选文件,并存放于U盘里,U盘与纸质响应文件一起密封于文件袋内。

3.纸质响应文件:

(1)纸质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2)正本和副本分别采用左侧胶装(合页夹装订无效),分册密封应答封,密封后应标注项目名称、边缘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比选拆封响应文件前不得启封,在比选现场由工作人员当场查验和拆封,否则比选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3)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不同介质所提供的比选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4.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18:00,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5.比选时间:2024年7月10日09:00。

6.比选地点: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信息中心会议室(五教110房间)。

五、比选方式和中选通知

比选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比选响应人提供的比选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中选人,并将中选结果公告3个工作日,不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方网站上发布。

七、比选保证金

本次比选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向老师

电 话:0838-5183103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信息中心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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