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机修理厂已批准报废固定资产处置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为妥善处置飞机修理厂已批准报废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报废资产”),现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对学院已报废资产采用比选方式确定回收处置单位,欢迎有资质的回收处置服务单位参与比选。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机修理厂已批准报废固定资产公开处置项目。
2.项目业主(甲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机修理厂。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废旧金属或废旧塑料或再生资源回收或收购等内容;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报价与履约保证金及支付要求
1.本项目比选最低限价为2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低于此报价的为无效投标。
2.投标保证金为2000元(人民币贰仟元整),交纳保证金后,才能进入现场踏勘。
注:所报价格为向业主方支付此批次已报废资产处置残值金额;因回收处置该批次已报废资产所产生的人工、拆解、运输等所有费用由中选方自行承担,中选方不得要求业主方支付。
2.中选方在领取中选通知书起3个工作日内,按中选金额全额支付给业主方(甲方);
3.中选方在领取中选通知书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2000元(人民币贰仟元整)履约保证金,业主方确认所指定已报废资产全部清运完毕且原存放地卫生打扫干净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服务要求
1.中选方必须于2020年5月25日前完成业主方所指定已报废资产全部清运,个别已报废资产按业主要求需提前清运。
2.清运过程中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概由中选方负责。
3.清运过程中若造成工厂及员工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概由中选方负责。
4.中选方负责将搬运、拆卸后的废弃材料和垃圾清运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机修理厂,放置于符合国家规定的堆放点。
5.中选方除清运业主所指定已报废资产外,不得搬运其它任何物品,否则业主方将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五、现场踏勘安排与响应文件等资料递交方式要求
1.自公告发布之后有意投标单位即可参与现场踏勘,时间安排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00-10:00,业主方会安排专人陪同踏勘,每个报名单位限一人进入现场踏勘,过时不候,地点:四川省德阳广汉市南昌路四段91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机修理厂大门。
2.现场踏勘后按照要求将本次响应性文件与资格审查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业主方指定邮箱。
3.报送指定邮箱:
(响应文件与资格审查投递邮箱):aircraftrepairoverhaulplant@cafuc.edu.cn
4.报送截止时间:投递响应性文件时间截止于2020年5月20日上午9:00,逾期报送的资料将不予受理,
5.报价和比选文件等资料必须按照要求制作和报送,资料具体格式和内容见附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必须提供)。
(2)格式1:投 标 函(必须提供);
(3)格式2: 承 诺 函(必须提供);
(4)格式3:比选一览表(必须提供);
注:以上资料必须一次性打包提供,不得分散提供,否则不予受理。
6.报价和比选文件等资料加盖公章的原件由参加比选单位自行保管,报送至指定邮箱的电子资料必须为加盖公章后的原件扫描件,必须扫描为PDF文档,否则不予受理;原件和所报送至指定邮箱的电子扫描件必须一致。
六、比选评审
1.评审小组:业主方成立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对报送到指定邮箱的报价和比选文件等资料进行评审。
2.评审时间:2020年5月20日上午9:01分评审小组共同开启指定邮箱,对报送至指定邮箱的文件进行评审。
3.资格审查:
(1)评审小组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以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参加比选的资格。
(2)未实质性响应本公告资质要求、比选报价及支付要求、服务要求、报价和比选文件等资料递交方式要求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审排序程序。
七、中选服务商的确定
本项目采取最高价中选评审法,投标价格最高的为中选服务商。若出现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报价相同且均为最高,评审小组电话通知其于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报送方式重新报价至指定邮箱,直至选出中选服务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机修理厂
地 址:四川省广汉市雒城镇南昌路四段91号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座机(0838-5182802)、手机(13778211505)
九、比选和比选结果公告
本项目比选公告和比选结果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上发布。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机修理厂
2020年5月15日
附件:《报送比选文件格式》
/wcm.files/upload/CMScafucw/202005/202005150438005.docx
《处置点已报废资产现状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