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结果公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机场土地测绘项目
一、中选候选人公示内容:
① 第一中选候选人:广汉市康达房地产测绘评估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816695894868;
比选报价:698000元;
资格要求: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② 第二中选候选人: 四川省冶地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309306809E;
比选报价:560000元;
资格要求: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③ 其他情况说明:/
二、公示期从2020年5月12日起至2020年5月14日截止。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2.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受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楼邮编:610041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8-85283753传真:028-85283751
5.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1)异议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异议书未具备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4)超过异议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异议。
比选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机修理厂
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