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院直(含后总)已批准报废固定资产处置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为妥善处置学院院直(含后总)已批准报废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报废资产”),现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对学院已报废资产采用比选方式确定回收处置单位,欢迎有资质的回收处置服务单位参与比选。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院直(含后总)已批准报废固定资产公开处置项目。
2.项目业主: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废旧金属或废旧塑料或再生物质回收或收购等内容;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证明材料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必须提供);
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必须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必须提供);
4.税务登记证(必须提供)。
营业执照如果已属三证合一,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比选报价及支付要求
1.本项目比选最低限价为150,000.00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低于此报价的为无效投标。
注:所报价格为向业主方支付此批次已报废资产处置残值金额;因回收处置该批次已报废资产所产生的人工、拆解、运输等所有费用由中选方自行承担,中选方不得要求业主方支付。
2.中选方在领取中选通知书起3个工作日内,按中选金额全额支付给业主方;
3.中选方在领取中选通知书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20,0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业主方确认所指定已报废资产全部清运完毕且原存放地卫生打扫干净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周六、周日及业主方暑假期间顺延)。
五、比选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1.参加比选单位需缴纳30,0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整)比选保证金,必需于7月16日15:00前缴入业主指定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工行四川省广汉市支行,开户名: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账号:2305369109022101919),并注明“xxx公司缴纳资产处置比选保证金”;缴款凭证扫描件与报价和比选文件资料同时报送到业主指定电子邮箱;未按要求缴纳比选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
2.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1)业主方与中选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业主方将比选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中选方(节假日及暑假顺延)。
(2)业主方于2019年8月2日(含)前将比选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未中选单位。
六、服务要求
1.中选方必须于2019年8月20日前完成业主方所指定已报废资产全部清运,个别已报废资产按业主要求需提前清运。
3.清运过程中若造成学校及师生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概由中选方负责。
4.中选方负责将搬运、拆卸后的废弃材料和垃圾清运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放置于符合国家规定的堆放点。
5.清运完毕后,中选方需将已报废资产原存放地打扫干净。
6.中选方除清运业主所指定已报废资产外,不得搬运其它任何物品,否则业主方将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七、报价和比选文件等资料递交方式要求
1.本次报价和比选文件等资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业主方指定邮箱。
2.报送指定邮箱:cafuczcbfxm@163.com
3.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7月16日15:00,逾期报送的资料将不予受理。
4.报价和比选文件等资料必须按照要求制作和报送((2)-(6)资料具体格式和内容见附件1),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本公告第三条所列资格证明材料(必须提供);
(2)格式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必须提供);
(3)格式2:投 标 函(必须提供);
(4)格式3: 承 诺 函(必须提供);
(5)格式4:比选一览表(必须提供);
(6)格式5:分项报价明细表(必须提供);
(7)比选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必须提供)。
注:以上资料必须一次性打包提供,不得分散提供,否则不予受理。
5.报价和比选文件等资料加盖公章的原件由参加比选单位自行保管,报送至指定邮箱的电子资料必须为加盖公章后的原件扫描件,必须扫描为PDF文档,否则不予受理;原件和所报送至指定邮箱的电子扫描件必须一致。
八、比选评审
1.评审小组:业主方成立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对报送到指定邮箱的报价和比选文件等资料进行评审。
2.评审时间:2019年7月16日15:01分评审小组共同开启指定邮箱,对报送至指定邮箱的文件进行评审。
3.资格审查:
(1)评审小组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以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参加比选的资格。
(2)未实质性响应本公告资质要求、比选报价及支付要求、服务要求、比选保证金缴纳要求、报价和比选文件等资料递交方式要求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审排序程序。
九、中选服务商的确定
本项目采取最高价中选评审法,投标价格最高的为中选服务商。若出现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报价相同且均为最高,评审小组电话通知其于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报送方式重新报价至指定邮箱,直至选出中选服务商。
十、特别说明
★1. 对于评审小组比选报告推荐的第一中选服务商,业主方将审核其递交至指定邮箱的电子扫描件和原件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取消其中选资格,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业主方按评审小组比选报告以下一顺位确定中选服务商,以此类推。
★2. 中选服务商自收到中选通知书起3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全额缴纳中选处置金和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弃权,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业主方按评审小组比选报告以下一顺位确定中选服务商,以此类推。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地 址:四川省广汉市雒城镇南昌路四段46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838-5183903
十二、比选和比选结果公告
本项目比选公告和比选结果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上发布。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7月11日
附件:报送比选文件格式 /wcm.files/upload/CMScafucw/201907/20190711030902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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