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通航机场安防体系建设及通航机场安防绩效评估体系研究》一期设备购置项目的比选公告
学院公安局就“《通航机场安防体系建设及通航机场安防绩效评估体系研究》一期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邀请符合资质要求、服务质量优的企业参加。
一、项目名称:《通航机场安防体系建设及通航机场安防绩效评估体系研究》一期设备购置项目
二、经费来源:民航安全能力建设资金
三、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90 万元
四、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已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向学院公安局报名登记成功
3.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
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有意向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学院公安局公布的联系邮箱(82351361@qq.com)报名,为避免遗漏,请以 “报名-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足球彩票通航机场安保体系建设装备购置项目”为邮件主题。
3.以邮件的附件方式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PDF格式)。
(1)声明函(附件1-1);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并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提交)
(5)投标人近期缴纳税款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
(6)投标人近期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
(7)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8)投标人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履行项目的设备、场地、技术人员等);
(9)投标人参加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1-5);
4.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6月20日上午9时至11时(北京时间),逾期未确认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确认现场不接受现场报名的投标人。
5.现场确认地点:学院公安局2003办公室
6.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副本)以及本公告第五款第三条(3)(4)项的纸质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放,无需购买。
七、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不收取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投标地址:学院公安局2003办公室
2.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20日14时30分前(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开标时间:2019年6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本项目只接受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提交的投标文件,其他形式提交的,包括电报、传真、邮寄形式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学院主页(网址:/)上发布,以该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温馨提示:
为了提高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报名成功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2日前,以邮件方式告知。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838-5182565
联 系 人:曾警官
邮 箱:82351361@qq.com
附件:比选文件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安局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