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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闻

“校典”编订启动 治校有法可循

发布时间:2010-06-12

< 本网讯 刘蓉摄影报道> 6月12日上午,我校副校长陈布科在机关楼三楼会议室召集专门会议部署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参加。该项工作正式启动。

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校办副主任高伟部署了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校办主任罗亚光就该项工作做了几点特别说明。陈布科副校长就工作开展提出要求。

为进一步推动依法治校工作,提升我校管理水平,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我校决定开展学校章程建设工作。

学校章程是学校的“基本法”和依法办学的重要依据。加强学校章程建设,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促进学校管理规范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学校依法治校、依法管理,面向社会自主办学,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保障。

学校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地址、性质、隶属关系;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办学指导思想和目标;学科门类的设置;资产的数额、经费来源和性质、财务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举办者与学校之间的权利、义务;教学、科研、对外交流;教师和受教育者权利、义务;章程修改程序等内容。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校章程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我校成立了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章程的调研、起草、讨论、修改、合法性审查、审议和上报等工作。

章程制定工作还进行了科学的分工。由组织部负责 “校党委会”条款的调研、起草;校办公室负责 “校长”、“校务委员会”条款的调研、起草;校工会负责 “教职工代表大会”条款的调研、起草;教务处牵头,人事处、飞标处、研究生处和继续教育学院协助,负责学校 “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条款的调研、起草;人事处牵头,教务处协助,负责 “教职员工”条款的调研、起草;教务处负责 “教育教学”、“学科门类”条款的调研、起草;学生处牵头,继续教育学院协助,负责 “学生”条款的调研、起草;科研处负责 “科研”条款的调研、起草;国际合作部负责“对外交流”条款的调研、起草;财务处牵头,规划建设处协助,负责 “资产的数额、经费来源和性质、财务制度”条款的调研、起草;宣传部负责“校徽、校旗、校歌、校训、校庆日”条款的调研、起草。

章程制定工作从即日起分阶段实施, 6月底将完成草案的制定,经修改审定后,11月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最后报送四川省教育厅核准。

陈布科副校长在讲话中要求在章程的编写过程中,要对我校办学五十多年的做法进行总结和反思,理顺各种关系。他指出明确学校的性质和发展对加强学校自身建设大有裨益;章程政策性很强,制定过程是一个科学论证、民主决策的过程,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体现民主决策;要突出我校特色,传承飞院好传统。

按进度要求,各责任部门将在6月25号提交初稿。

陈布科副校长召集会议部署我校章程建设工作 该项工作正式启动

陈布科副校长就工作开展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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