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营运交通工具意外保险采购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营运交通工具意外保险采购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营运交通工具意外保险采购项目拟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参选人参加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营运交通工具意外保险采购项目。
2、项目要求:见附件。
3、参保人数:暂定1400人,以实际投保清单为准。
4、保险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5、最高限价:每人每年保费180元。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含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分公司、子公司及授权分公司、子公司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团意险等险种);
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的报价;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参选人需提供的的材料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验);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3、《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副本;
4、比选响应文件、保险方案及项目报价(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5、针对前述“参选人资格要求”中的第二点、第四点、第五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报名所需资料均须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果属于已三证合一的单位,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参选人提供的资料须用文件袋密封,比选会议现场由工作人员当场拆封。
四、比选文件的递交
1、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2018年12月24日9:00(北京时间)。比选地点: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行政辅楼206办公室)。
2、发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上发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五、比选方式和中选通知
评审小组对参选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评审以确定中选人,并在中选结果公告1天后,向中选人发送中选通知书,同时将评选结论通过邮件通知其他参选单位,不负责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座机电话:0838-5183476
附件:营运交通工具意外保险采购项目要求/wcm.files/upload/CMSxyw/201812/201812190349017.docx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财务处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