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办公室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办公室现就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比选采购,邀请符合资质要求、服务质量优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档案信息化建设(综合档案管理系统)
二、比选内容:建设一个标准统一、体系结构开放、易扩充、易维护、安全、稳定、可靠的档案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比选文件。
三、经费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本项目最高限价52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已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向学院办公室报名登记成功。
3.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1日(星期一)18:00前(北京时间)
2.有意向参加比选的投标人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学院办公室(采购人)公布的联系邮箱(297239314@qq.com)报名,为避免遗漏,请以“报名(公司名称)-学院办公室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为邮件主题。
3.以邮件的附件方式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PDF格式)。
(1)报名函(格式见比选文件1-1至1-6);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并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提交)。
(5)投标人近期缴纳税款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
(6)投标人近期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
(7)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8)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履行合同的设备、场地、技术人员等);
(9)投标人参加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06月22日(星期二)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逾期未确认的投标人将取消比选资格,确认现场不接受现场报名的投标人。
5.现场确认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办公室档案馆109室
6.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副本)以及本公告第六款第三条的纸质材料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7.投标人须确保此次参加投标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伪造、篡改,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
七、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比选文件免费发放,投标人可直接下载本公告附件的比选文件,无需购买。
八、比选保证金:本次比选不收取保证金。
九、比选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比选文件提交地址: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办公室档案馆109室
2.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9日(星期二)09: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将不予接收。
3.比选时间:2021年06月29日(星期二)09:30时(北京时间)
4.比选地点:待正式通知
5.本项目只接受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提交的比选文件,其他形式提交的,包括电报、传真、邮寄形式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十、比选方式和中选通知及履约保证金
1.评审小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参选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中选人,并将中选结果公告3天后,向中选人发送中选通知书,同时将评选结论通过邮件通知其他参选人,不负责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
2.中选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按合同价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一年后无息退还(时间节点计算按保证金收取的当天时间计)。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学院主页(网址:/)上发布,以该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二、温馨提示:
为了提高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报名成功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比选的供应商,在比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以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
十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838-5162075;0838-5183553
联系人:姜老师;刘老师
监督电话:0838-5187003
联系人:李老师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 附件【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比选文件.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