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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飞行学院本部已报废固定资产2021年集中公开处理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8

为妥善处理学院本部已报废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报废资产”),现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对学院已报废资产采用比选方式确定回收处理单位,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回收处理服务单位参与比选。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民航飞行学院本部已报废固定资产2021年集中公开处理。

2.项目业主: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废旧金属或废旧塑料或再生物质回收或收购等内容;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证明材料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验);

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营业执照如果已属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现场踏勘时间

2021622日上午9:00于: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东区商业街门口集合出发,请有意向投标人自愿参加(每家服务单位仅限1人参加)。过此时不再组织踏勘。

五、参加比选的文件资料递交方式及要求

1.本次比选的资格证明材料、报价和比选文件的递交方式为:在规定时间内,以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业主指定邮箱。

2.报送邮箱名称:cafucgzc2021@163.com

3.报送截止时间:202162515:00,逾期报送的文件资料将不予受理。

4.报价和比选文件的格式和内容必须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制作和报送,必须包括且不限于以下资料:(具体格式见附件)

1)格式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必须提供)

2)格式2:投 标 函(必须提供)

3)格式3: 承 诺 函(必须提供)

4)格式4:比选一览表(必须提供)

注:以上资料必须和“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一起,一次性打包(打包文件名为:“投标公司名称”+“飞院21年报废处理投标”)提供,不得分散提供。

5.报价和比选文件制作好加盖公章后,原件由参加比选方自行留存;报送至指定邮箱的电子资料必须由加盖公章后的原件扫描为PDF文档方式报送,否则不予受理。

六、比选结果公告

本项目比选结果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上发布。

七、特别说明

1.中选服务商必须留存递交的资料文件原件,由业主核对和中选服务商通过邮箱递交的资料文件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将取消其中选资格,业主按下一顺位确定中选服务商。以此类推。

2.中选服务商自收到中选通知书内3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全额缴纳中选处置金和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弃权。业主方按比选报告以下一顺位确定中选服务商,以此类推。

3.中选服务商弃标,将被列入黑名单并通报,今后将不得参加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下属所有单位招投标活动。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址:四川省广汉市雒城镇南昌路四段46

联系人:刘老师

话:0838-5183903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617

 

附件:1.比选文件及相关投标文件格式

2.部分报废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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